财产保全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实现。有些情况下,情况紧急,需要马上采取措施,法院只有勇于作为,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26日下午,张某神色匆匆来到新密法院,要求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庭审查了张某的材料后,得知张某的妻子因交通事故责任被撞伤住院,肇事车辆被交警部门扣押,扣押期限到26日。张某一直在医院忙着给妻子看病,直到今天才想起来扣押车辆的事,如果不申请财产保全,肇事车辆就要放了。立案庭迅速为张某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立案手续,并马上将案件移交财产保全组。保全组的办案法官收到案件,向张某了解情况后,放下手头工作,立即制作财产保全法律文书。待到手续齐备,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而停车场5点半下班就可以放车了。办案法官马不停蹄,驱车赶往停车场。还没到停车场门口,远远地看见有一辆汽车开了出来,张某认出这就是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已经徐徐开动,开到了公路主干道。情况非常紧急,办案法官立即开启警灯,拉响警笛,全速向肇事车辆追去,不久就将肇事车辆逼停在路边,并当场向肇事车主送达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将车辆重新开回停车场。
从立案到保全,新密法院仅仅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成功扣押了肇事车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