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您好,我是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我愿意把欠张某的钱马上付清,千万不要把我们公司录入老赖黑名单。”2月20日新密法院执行局王法官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打电话的是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6年12月底,新密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裁决被执行人支付张某工资款9000元及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817元,共计17817元。裁决书生效后,2017年1月20日张某向新密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新密法院于2月1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明确提醒被执行人,如到期不履行,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受到信用惩戒,以后在公司运营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或禁止。因为害怕上“老赖”黑名单,2月20日,该负责人打完电话就带着17817元执行款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并再三要求执行法官不要将其录入“黑名单”。
该案只是新密法院众多执行案件当中的一个,自2016年全国法院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新密法院依托传统媒体及“三微一体”平台,不定期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及老赖黑名单,并在新密电视台、新密广播电台循环播放,还借用新密市青屏广场的大屏幕每天定时更新播放最新的黑名单,对长期躲债的“老赖”起到了震慑作用,众多被执行人因此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一批案件得到了有效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