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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09 14:47:02




















     2017年“三八”妇女节,新密法院执行局集中力量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执行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为妇女儿童撑起一把“保护伞”。仅3月7日、8日两天时间,新密法院执行干警就抓获拒不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涉妇女儿童案件被执行人16人,执行案款42万余元,执行扣押车辆3辆,获得了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认可。

    近年来,新密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积极开展多项维权活动。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措施上,新密法院始终坚持“预防”、“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多渠道宣传,让妇女儿童掌握自救方法和维权技巧,公正审判,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给予受害者最大程度的保护,狠抓执行,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让妇女儿童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李某(女)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陈某撞伤,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因李某伤病复发,二次住院治疗产生治疗费7000多元,在向陈某主张时,陈某辩称李某不需要二次住院治疗,并因此拒绝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陈某说明拒执行为的后果,慑于法律压力,2016年2月,陈某交纳了2000多元执行款,但此后又开始躲避执行干警。2017年3月7日,执行干警来到陈某单位,远远看到执行干警的陈某没等干警反应就立马溜走了。3月8日当天,满心以为不会连续两天被堵的陈某被执行干警杀了个回马枪,严严实实堵在了单位。

    “没想到法院会这么重视我这种小案子……”在被带回法院的路上,被执行人陈某不甘心地说道。

    “案子再小,在申请人看来也是大事。更何况人家一个女同志,被你撞伤成这样,还拿不到钱,换你你愿意吗?”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告诫下,陈某交纳了剩余的执行款。顺利拿到执行款的李某对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连连表示感谢:“多谢各位法官,这是我在三八节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家住新密的朱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为生意上的伙伴,2014年10月,李某于向朱某借款40万元,到期后却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还,将希望寄托于法律的朱某于2016年10月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朱某欠款及利息40余万元。但李某却无视生效判决,久拖不执。经过执行法官们的多日奔波,终于在3月8日妇女节当天,在一地下停车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的一辆小轿车,车身已落满灰尘,能够看出长时间未开。在核对了车辆型号、牌照、发动机等等信息后,执行干警将车扣押至法院。同申请人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如果不积极履行该判决,不仅将对该车进行司法拍卖,下一步还要对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予以查封、拍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侯某和杨某于2006年底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母亲侯某抚养,杨某支付抚养费。2009年,杨某按每年3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2013年因物价上涨,按4500元标准支付。随着女儿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年4500元的抚养费已不能维持女儿的正常生活所需。侯某向杨某要求按每月1000元支付抚养费被拒,自此再未收到过杨某支付的抚养费。无奈之下,侯某将杨某诉至新密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支付拖欠侯某的抚养费,并自2015年1月起按每月600元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不履行,新密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来到杨某家中,耐心劝说,但杨某仍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为了维护侯某母女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我院执行干警在又一次执行被拒后,将其带回法院。迫于法律压力,杨某将全部执行款交给法院,至此,案件顺利结案。

     2017年2月27日,新密法院收到了申请人侯某写给院长的感谢信,对我院执行干警所做的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在此次开展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执行行动中,新密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一批与妇女儿童权益紧密相关的案件,全局出动,上下一心,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从白天到黑夜,从水泥地到泥土地,新密法院执行干警整天穿梭在大街小巷,执行战场不断转换;从接到执行案件到案件圆满执结,无一不凝聚着执行干警的心血,他们的不懈努力,是为了人民群众满意信任的眼神,更是为肩上那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为了这份责任,他们会一直行走在执行的路上............

责任编辑:付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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