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正式启用。新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治怀,新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勇,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映洋,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刘宏建共同为“教育基地”揭牌,并到位于尖山的新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办案点进行调研。
该“教育基地”位于尖山五虎沟村,面积100余亩,是新密法院践行生态修复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以该“教育基地”为依托,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是否主动复植补种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在调研中,张治怀书记指出,一是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基地”不仅仅要发挥复植补种的作用,更要使其成为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二是要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和拓展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在各类案件的审理中都要注重环境修复责任的履行,要将其拓展至土地、水源等一系列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三是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乡镇政府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建立联动机制,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共同保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