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内,申请执行人王女士连声向法官道谢,盛赞执行法官执法严明、廉洁高效,不辞劳苦、尽职尽责,并亲手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执行法官手中,锦旗上“敢于担当,敬业为民”八个大字熠熠生辉。
2013年,被告冯某及其妻子马某向王女士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王女士多次催要,二被告一直推诿不还。2016年,原告王女士将二被告诉至新密法院。判决生效后,二被告迟迟未履行,后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对二被告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经查,二被告名下除一套位于新密市区的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立即赶赴房管部门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
法官本想着,被执行人房产被查封后,案件的执行应该会比较顺利。但是,令法官和申请人都没想到的是,房产查封后的后续处置工作却让该案一度陷入僵局。原来,被查封的房产系一处集体土地上早年的自建房,在房管部门登记的地址笼统模糊,并未载明该房产具体的门牌信息。而该房产所处地段为老旧城区,地形和建筑错综复杂,这就致使执行法官根本无法找到该房屋实际位置。而被执行人冯某夫妇为了逃避执行,也始终不露面。在向房管部门说明情况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找出当年登记时测绘图纸资料,却发现该图纸距今时间较长,街区变化太大,连他们也表示只能确定该房产存在,但无法确定其实际准确位置。这下可真令执行法官犯了愁,房子是查到了,也查封了, 但是却无法核实准确位置,那么接下去的房屋腾退搬迁、评估拍卖都无从谈起。为了找到该房屋,早日实现申请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街区,挨个楼栋进行排查,并向周围群众打听情况。但是,因地形环境复杂,且周围居民多为不了解当地情况的外来租户,现场调查也未有突破。此时法官仍未放弃,又先后向当地居委会和供电公司寻求帮助。但是,得到的结果仍然是无法确定。这下,案件陷入了僵局。
不久后,王女士向法官提供了一个线索。她发现二被执行人有一女儿,刚满20岁,名下却有一套位于郑州市中心附近的房屋,且该房屋面积足有160平方米。后经调查证实,该房产原系被执行人马某名下。她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将该房产以5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自己的女儿,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在得知该情况后,王女士在法官的建议下,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该房屋转让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马某在明知尚欠原告王女士借款的情况下,将其所有的房屋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其女儿,对原告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遂依法判决撤销被告马某与其女儿的房屋转让行为。依据该生效判决,这套位于郑州市区的房屋仍属被执行人马某所有。据此,新密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赴房管部门,对该涉案房屋进行了查封。
得知消息后,被执行人终于露头了。但是,他们却并没有选择主动履行义务,仍然执迷不悟,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前行。被执行人夫妇委托律师,对法院查封其涉案房屋的行为提出执行异议,用以拖延时间,逃避执行。与此同时,又以协商为名联系王女士,对其进行言语威胁,意图干扰执行。得知该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传唤被执行人,对其进行严词批评,告知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并就其将房屋转让女儿这一行为,向其释法说理,讲明严重后果。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如若仍然不思悔过,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下,被执行人再没有了嚣张的气焰,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并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向王女士一方诚恳道歉,取得其谅解。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70余万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