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朝阳,男,现年42岁,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1999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现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其个人和所在法庭的绩效成绩名列前茅,先后获得新密市优秀政法干警、郑州市优秀民事审判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于2018年被授予新密市“五一劳动奖章”。
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审判实践
近年来,他通过积极参加各级法院组织的各项主题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记录,在思想意识上能够做到彻底地摈弃旧观念,积极地接受新理念、新思想。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坚持以身作则,对本人和城区法庭提出高标准和严格要求,担任城区法庭庭长以来无信访案件、无当事人投诉、无违法违纪问题被举报。
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着想
他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人民法庭工作,能够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谅他们的难处与痛苦,切实为群众排难解纷,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审理申某等35人诉郑州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时,因临近年关,群众情绪非常激动,多次围堵当地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在院领导、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他与当地劳动、司法、综合部门紧密结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平稳情绪,并寻求当地人大代表的积极配合,找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于农历腊月二十四日当天让人民群众领到拖欠多日的工资。他在近两年内审结案件700余件,办理案件合理合法,均达到了群众满意。
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素养
他能够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官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认为只有具备完备的法律素养,才能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合格法官。他坚持以身作则,不仅注重个人的业务学习,及时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非常注重组织团队的业务知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制订了送达工作操作规范、送达须知、办理案件电子卷宗同步形成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时也制订组织团队人员集体讨论案件制度、定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订立和严格遵守,在团队内形成了积极、有序、严谨的工作氛围,有效地促进了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高朝阳法官常说:“我是一名法官,我要通过自己的工作,让老百姓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繁忙的工作中,高朝阳同志以自己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诠释着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