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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新密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24 09:12:25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新密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新密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新密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新密市人民法院下设10个派出法庭:城区法庭、矿区法庭、岳村法庭、超化法庭、苟堂法庭、大隗法庭、米村法庭、牛店法庭、曲梁法庭、刘寨法庭;10个部、局、庭、室、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二)下属单位: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新密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因为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60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事业编制125,工勤编制12;在职职工229人,离退休人员73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止20191231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690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06.68万元(财政拨款3683.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22.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690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3.76万元,项目支出3222.9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0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5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63.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7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6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22.92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审判执行专项办案费1000万元

2.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尾款119.08万元

3.“扫黑除恶”活动专项经费80万元

4.被装购置费50万元

5.院内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80万元

6.案件审判专项经费662.78万元

7.执行司法救助资金100万元

8.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款331万元

9.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款50万元

10.破产案件援助资金50万元

11.卷宗扫描项目尾款100万元

12.新密法院信息化(二期)项目尾款100.06万元

13.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基础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款5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9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81.15万元,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90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202.61万元,占8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32万元,占6.07%;卫生健康支出99.23万元,占1.43%;住房保障支出185.52万元,占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8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8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473.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33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有18辆执法执勤类警车达到报废年限且无维修价值,需要对其进行报废处置并购置18辆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我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安排489.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其中:办公费66.01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79.82万元、物业管理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工会经费30.71万元、福利费25.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2019年减少85.68万元,主要原因为了精简开支,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政策要求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8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执法执勤车辆,单价18万元,数量17台,共计306万元;

2、执法执勤车辆,单价25万元,数量1台,共计25万元;

3、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基础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款,单价500万元,数量1项,共计500万元;

4、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款,单价50万元,数量1项,共计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暂未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此项业务。

我单位纳入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13个,涉及金额3222.92万元。

1.审判执行专项办案费1000万元,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主要用于干警办案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寄费、委托业务费、司法鉴定费、印刷费、办公耗材费、软件运维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租赁费、审务通使用费、网络租赁费、报刊杂志及宣传费、人民陪审员经费、司法调研专项经费等。

2.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尾款119.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尾款。

3.“扫黑除恶”活动专项经费80万元,按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要求,我院作为该活动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的稳定。

4.被装购置费50万元,主要用于服装装备购置。

5.院内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80万元,我院自2005年搬至现址办公已10余年,楼体内外及各项设施都进入了维修保养期,目前我院楼体外观铝塑板缺失或损坏,楼层顶棚吊顶下沉、卫生间顶部、地面漏水严重,院内路面损坏严重,灯光老旧,对院内基础设施进行修缮。

6.案件审判专项经费662.7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的发放。

7.执行司法救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

8.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款331万元,主要用于18辆执法执勤类警车的购置。

9.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款50万元,主要用于道交一体化项目建设。

10.破产案件援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破产案件的援助。

11.卷宗扫描项目尾款100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卷宗项目的建设。

12.新密法院信息化(二期)项目尾款100.0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二期)项目的尾款支付。

13.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基础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款500万元,主要用于诉讼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工作。我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0万元。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暂未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此项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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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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