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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促“解”新密法院09调解年活动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10-03-03 16:14:09


    2009年,新密法院坚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动摇,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以调促解,全力开展调解年工作,活动成效显著。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157件,审(执)结5020件,结案率达97.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案件20件,调撤率为83.3%。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结案2710件,调撤率高达81.8%;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结案1980件,调撤率达83.5%。该院被省高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郭胜利、张聪会、刘立方等同志被评为河南省调解工作“百佳之星”。

     新密法院始终坚持审执工作的人民性不动摇,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通过庭前调解、审理调解和执行和解,把问题解决好,把矛盾化解掉。一是组织业务骨干赴延安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并结合实际强力践行,尤其更加注重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成立“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把法庭设在社区、学校等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二是延伸调解触角,建立调解联系点和巡回办案点,聘请一批民调员帮助化解纠纷;三是制作法官与民调组织联系卡,加强法官与民调员的沟通联络,形成了法官与民调员优势互补、建立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四是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具体任务细化分解,确保完成省院规定的调解指标;五是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疏通多元化调解渠道,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把大量的纠纷消化在萌芽,解决在诉外。由于调解工作到位,解决问题到位,09年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增加了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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