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和解协议又咋了,我就是不给,我在法院有人,我叫这个案子执行不下去!”不按和解协议履行,还口出狂言声称“在法院有人”,这个被执行人可真不一般!
近日,新密法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详情
在一起合同纠纷中,被告冯某拖欠申请人1.2万元拒不支付。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轿车一辆,遂依法对该车的登记档案进行了查封,但因一时之间不能查找到该车辆具体位置,无法进行实际扣押。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经过批评教育和敦促,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当场履行3000元,并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剩余款项在两个月内履行完毕,该案依法终结。
然而令申请人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期限,被执行人却拒绝履行,甚至扬言自己在法院有人,态度恶劣,气焰嚣张。申请人随后向执行法官反映了该情况,听到此言的执行法官也十分生气,在依法向申请人释明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随即,执行法官立即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涉案车辆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及其车辆位置,遂立即赶赴现场,对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传唤,并对其车辆实施扣押。经询问核实,被执行人此前的嚣张言行系其为了吓唬申请人而故意编造,面对执行法官的严肃训诫,被执行人当庭真诚认错悔过,立刻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正告那些以种种理由试图逃避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敬畏法律,切莫挑战法律权威和尊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