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了,这么热的天,没想到我们的赔偿款不仅有着落了,你们法官还亲自将钱送到我们手里!”这是发生在某村村委会会议室的一幕,几经周折终于拿到房屋赔偿款的村民钱大哥为新密法院的执行法官频频点赞。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某煤业有限公司在进行煤矿开采活动时,致使原告某村民委员会和二十多户村民的房屋及村里路段多处出现裂缝,损害了村委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在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村民们将该煤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新密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同时,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查到被执行人的一个保证金账户有可供执行的存款,经过法官和院领导的努力协调,终于争取到该笔执行款。
发放赔偿款时,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天气温高达四十度,村民较多,交通往来不便,带领团队前往该村村委为村民现场办理赔偿款发放工作。
在案款发放现场得知有一位老大爷因年迈行动不便,不能及时到村委会领取案款,执行法官当即表示:“烈日炎炎,让大爷在家等候不要来回奔波,等现场的办理完以后,我们到大爷家中为其办理。”听到执行法官的话,现场的村民不约而同地鼓掌叫好。
有一位村民因在城区工作,中午下班才能赶回村里,执行法官知道后,打电话告诉他为了安全千万不要着急,并在四十度的晌午一直等到他回村并办理完毕。
将近五个小时过去了,最后一户村民的案款手续也办好了,看见村民们脸上都挂着灿烂而淳朴的笑,执行法官虽然汗流浃背但是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安然落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