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法院干警的责任意识,以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大局,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新密法院以 “目标管理—岗位考核—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为依托,实现了法院与相关机关、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良好效果。
一是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内外部考核。市人大及代表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案件,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每年都要向市人大及代表发放征询意见,内容包含法院司法工作情况、基础建设措施、工作效率与公正裁判、规范化建设、司法改革、队伍廉政建设等多方面的满意度测评,让代表、委员评价,充分吸收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是坚持人大对法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经常性监督。人事考核管理中,拟任免审判人员的任免材料都需经市人大审议,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经常性监督,促进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每年年终的行政及事业人员的考核结果都要向本市人事劳动局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三是坚持对网络电传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该院建立了与政府联网的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建立数据交换平台使政府可以传递政府公文、资料档案、命令指示等数据包,并且定期以法院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向人大、政协通报法院各项工作经验和成果,和其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市民建立广泛的联系,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与我院之间信息互调、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四是坚持对重大涉诉信访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每年至少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两次,对重大案件开庭审理和宣判进行现场监督,对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案件分析能力、庭审礼仪等环节进行评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其机关交办、批复的案件和信访件,将办理工作纳入督查督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