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新密法院严格规范案件审限制度,通过四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提高了诉讼效率和办案效果,树立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充分认识公正与正义、效率的内在关系,充分认识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的生命,增强法官的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使其正确理解法律对审限制度的规定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超审限就是违法。要求承办人严格执行审限制度,从根本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
二是严格审限管理,从制度上对案件审理期限进行严格把关。立案庭对案件审限从立案到审结进行跟踪监督,一般案件按照规定的审限及时结案,对案情复杂、诉讼标的比较大、案件涉及面广的案件,由承办人在案件期间届满前申请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三是对超审限案件承办人进行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对应当通过调解的案件,如果违背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进行调解,或者长期调解达不成协议又不及时判决的,由问责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律给予行政处分。从加大处罚力度方面出发,使审判人员充分认识后果的严重性,不敢以身试法,从而减少超审限现象。
四是对法庭庭长实行轮岗。避免因审判人员袒护一方当事人而造成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审结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