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新密法院顺利召开郑州市磊银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王某某以郑州市磊银建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新密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新密法院审理。新密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代表、债权人等20余人参加。会上,合议庭依法宣读了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指定决定书等。管理人就执行职务工作情况、破产财产状况、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向债权人会议作汇报。到会债权人对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由进行表决。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破产程序的参与权,有利于债权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为案件的顺利审理奠定了基础。今后,新密法院将继续加大审理破产案件力度,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解放思想,创新举措,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