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份以来,新密法院以“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搞好“三个结合”,穷尽执行手段, 使执行案件结案率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
一是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通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二是当事人申报财产与执行人员主动调查财产线索相结合。该院根据法律规定,既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又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委托执行与异地执行相结合。该院在实行分案到人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汇报后集中执行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受委托案件的执行工作,并根据案件需要,适时到异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