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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顺利召开债权人会议 力促破产案件快速审理

发布时间:2023-03-13 15:20:56




     近日,新密法院顺利召开新密市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务人代表、债权人等80余人在庭审现场参加了会议。

    米某某等人以新密市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新密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郑州中院经审查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米某某等人对新密市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新密法院审理。新密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指定河南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上,合议庭依法宣读了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债权人会议职权等相关材料。管理人就执行职务工作情况、破产财产状况、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向债权人会议作汇报,到会债权人在会上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破产程序的参与权,为案件的后续审理奠定了基础。此次债权人会议是新密法院今年公开举行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为现有破产案件的快速办理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下一步,新密法院将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快速、专业、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新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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