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密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办理一起司法惩戒案件,对妨碍法院工作、暴力阻碍司法警察执法的被执行人邓某采取“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措施。
在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邓某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工作,并多次言语威胁、侮辱、诽谤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在对其依法拘留体检过程中,邓某更是用坐地、打滚等方式抗拒体检。
事件发生后,新密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时间对该事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启动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程序,对邓某妨碍法院工作、暴力阻碍司法警察执法以“司惩”案件立案。承办法警依法调取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收集证人证言、制作询问笔录等,最终确定邓某的违法事实。
新密法院认为,邓某妨碍法院工作、暴力阻碍司法警察执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邓某采取罚款1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措施。
人民法院作为处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连接点,肩负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神圣使命,近年来,冲击安检、哄闹法庭、殴打诉讼参与人等违法行为在各级法院偶有发生,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审判执行秩序,损害司法权威。今后,新密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实现有效引导诉讼参与人规范诉讼行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新密法院提醒社会公众,在任何时候都应当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触犯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