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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新密法院公开摇号选任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4-06-15 16:13:43




    破产管理人是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选任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案件办理的首要工作也是关键环节,直接影响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

    近日,新密法院在受理的两起破产案件中,依法通过网上报名、公开摇号的方式选任、确定了破产管理人。

    本次选任破产管理人的两家企业分别为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和郑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均是经过郑州中院执转破审查后于5月24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新密法院审理。新密法院于5月3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发布选任管理人公告,报名期间,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共有19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郑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共有20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报名结束后,新密法院立案庭根据两个案件报名情况,分别制作摇号名单,逐一在摇号机上进行操作。最终,在新密法院监察室的监督下,每个案件各选出一名管理人和一名备选管理人。整个摇号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摇号结果公平公正。

    新密法院采取网上报名+公开摇号的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从发布公告到选出管理人仅用时半个月,既体现了公正司法的公开透明度,又提升了破产案件办理的速度,降低了破产成本,为后续破产案件的办理赢得良好的开局。

    下一步,新密法院将以破产审判为抓手,以服务中心大局为目标,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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