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郑州市委提级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新密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3月5日,郑州市委提级巡察第三巡察组向新密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方面
1.对加强政法队伍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和《党员学习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共集中学习5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研讨发言提纲、心得体会20篇。制定全院学习计划,购买学习书籍,每周发布学习指引,选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讲话、党史学习教育及党纪党规等内容,力求入脑、入心、入行。二是召开3次专题党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方案,结合实际定期开展业务理论学习、研讨交流等,全院各支部共开展活动80余次。三是组织院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和优秀干警等,开展“追寻红色足迹 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新密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等,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四是开展理论测试,组织158名正式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测试,干警成绩全部合格。
2.不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0次,“第一议题”学习10次,会前制定好学习目录和内容,共印发“第一议题”学习资料5本。
3.党组议事规则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定非党组成员均为列席人员,不对党组研究事项进行表决。二是明确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共召开党组会6次,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列席党组会,未对研究事项进行表决。
4.发文管理不够严肃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文件标准,将党组文件文号由“新密法〔XXXX〕XX号”变更为“新密法组〔XXXX〕XX号”,同时在内网OA办公平台中重设党组文件生成格式,自变更后共印发党组文件19份。二是明确文件格式,结合本院实际和上级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对公文具体格式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强化学习应用,组织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50余人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5.党组“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维树的还不牢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还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将调解、释法、答疑贯穿案件审理全周期,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今年以来,案访比0.26%,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二是健全信访制度,制定《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定(试行)》《院领导值班接访工作制度》等文件,切实抓好初信初访,院领导接访27件,全部化解完毕。三是出台《信访工作质效考核规定》,将信访质效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挂钩。
6.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为期三个月“郑景福违法违纪”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旁听郑景福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召开“郑景福违纪违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在年度总结表彰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向全院干警通报近两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三是印发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汇编4名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要求全院干警(含聘用制)进行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四是明确支部书记廉政党课每年开展两次,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全院纪律作风情况明显好转。
7.谈话对象多不知道党的六大纪律和五种党纪处分的基本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规矩学习,在第一期“机关党建讲堂”上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授课。二是为各部门配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干警按照学习计划保质保量学习。组织158名干警进行政治理论应知应会测试,测试合格率100%。三是每逢节假日向全院干警发出节日廉政提醒,并在值周通报中,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提示。
8.党组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工作列为党组会议常设议题,党组会每月专题研究,2023年度新密法院牵头的营商环境考评指标得分为88.41分,全省第10名。二是发挥专班作用,制定专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开通涉企案件诉讼、执行、反映问题“绿色通道”,缩短诉讼周期,助企纾困解难。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由员额法官包联企业37家,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成功调解涉企案件35件,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37份,发布典型案例5个。
9.个别破产案件长期未结,执转破工作完成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逐案制定结案方案,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集中约谈会议,监督指导破产案件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加快推动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办理。二是设立执转破专员,集中办理执转破工作,建立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清单,逐案、逐企筛查,对符合条件案件由团队申报、专员集中办理。三是专门安排一名执行局副局长每周督促推进,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团队和承办人,责令在月讲评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10.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着重核查了各部门存放书籍、本院公众号、官网、干警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内容和涉及我院舆情言论等,确保无错误言论及不良导向等问题,经排查,全院干警不存在相关情况。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群管理办法》,对干警社交自媒体和工作群使用情况进行规范,筑牢意识形态安全。
11.对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教育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干警思想动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组织开展4次意识形态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二是及时发布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并坚持月提醒、月督促,通报每个学员学习进度情况2次,对学习进度较慢的干警进行约谈,切实提升学习成效。
二、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强化严的基调方面
1.院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学习,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与执法办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压实党组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岗双责”承诺书。
2.监督执纪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谈话作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情况较大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切实筑牢廉政防线。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值周制度,加强日常督察检查,今年以来共印发督查通报20期。三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线索办理,研究制定纪检监察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图,对接到的线索举报,立即开展自查评查,经查证属实的,提请院党组报告,严肃问责追责。
3.院党组对重大事项未能按要求及时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重大事项报告原则、范围、报告方式等进行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3次。二是在办公内网上传省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干警报送意识。
4.院党组巩固深化“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建立专题学习培训制度,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作为全院干警的必修课。二是按要求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干警由各部门集中提醒谈话,共谈话提醒80余人次。三是强化专项整改,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个规定”专项整改工作,组织各部门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四是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每月通报填报情况,建立“三个规定”倒查机制,并在督查通报中通报全院。今年以来,干警登录平台填报信息1802人次。五是印发《2024年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的通知,全院干警逐级签订承诺书400余份,切实提升干警规矩意识。
5.个别干警未按相关规定填报相关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个规定”专项整改工作,组织各部门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二是重新排查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行业情况及违规在我院代理案件情况,经查目前不存在上述情况。
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离岗前需填写移交清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监督移交。二是确定一名正式干警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固定资产登记清晰、全面掌握。三是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操作流程,明确采购、领用、交接、报废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在规范程序内开展。
7.健身房(干警活动室)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干警健身中心管理规定》,规范健身中心管理,及时关闭不常使用器材,提高健身器材及设施的使用率。二是制作《关于“合理使用健身房”征求意见表》,向全院干警征求意见,充分利用健身房开展乒乓球、桌球、健身操等健身活动。
8.院史馆、党员活动室、清风茶社及多个房间在无人使用时未关闭照明和空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减少水、电、办公耗材等资源浪费,从制度上加强对节约资源的要求,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安排物业人员每天对公共区域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下班后“人走电断”。
三、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化顽症痼疾整治方面
1.官网的“法院领导录”“审务公开”栏目内容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合乎政务公开及便利人民群众司法服务的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息收集途径,设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跟进院内各部门动态;建立内部沟通平台,方便各部门间信息的交流。二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信息每天更新一次,且“两微一网”信息内容保持一致,对院官网的“法院领导录”和“审务公开”栏目进行内容更新,同时对其他栏目进行适时监测、核对。“两微一网”共更新内容3036条,其中微信公众号255条、网站87条、微博2694条。
2.公示的《领导接访时间表》张贴于信访接待大厅内,还存在接访时间填写不完整、实际接访人非公示的接访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向接访的各位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发送值班接访工作提醒,并强调值班纪律。二是在信访大厅内外显著位置公示院领导接访时间安排表,公布接访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已发布7期。
3.机械化执行网上立案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端正司法作风,引导当事人自由选择合适的立案方式,严禁对立案方式采取强制要求。二是加强诉服培训,每周一组织立案庭干警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召开培训会议7次,参加人数140余人次,提高诉讼服务工作质效。三是完善立案绿色窗口服务,设置专人在立案大厅进行服务指导,全程帮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完成立案,今年4月以来,帮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线下立案62件。
4.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党组在“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组织引导不力、排查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关于公职人员禁止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的相关规定,组织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加强责任落实。二是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全面掌握干警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及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三是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全院聘用制书记员参与经商、违规借贷情况开展专项排查,第一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并每月向郑州中院、新密市纪委报送月报表,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5.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推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审限进行严密监控,对审限变更案件列出清单进行公示,利用值周督查通报等载体对案件变更程序事项持续进行通报监督。二是对超六个月以上的未结案件一律向主管领导发出督办函,提醒主管领导督办,听取案件进展,制定结案计划,督促尽快结案。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信息化应用情况的通报和督促,每周例会上通报督促指标落后部门和个人,并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加大使用律师服务平台力度,确保每个案件使用一次。二是督促各业务部门从月初就要做好电子送达工作,多途径着手,积极引导受送达人首选电子送达,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为补充,努力提高电子送达覆盖率。今年以来,信息化考核各项指标均达标。
7.队伍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部门干警的教育监督指导。二是结合值周督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加强日常督查,今年以来已下发内部通报11期,督查通报20期,通报内容记入全年绩效考核成绩,干警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8.干警日常考勤制度抓的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制度》,对3次以上未签到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按院内考核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并计入全年考核成绩。二是坚持考勤情况日通报制度,干警已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打卡签到。
9.深化提升干警公共文明素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不文明行为处罚办法》,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二是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督察检查,利用督查通报公开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绩效考核分数,干警遵守文明公约的自觉意识大幅提升。
四、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推进素质强警方面
1.审判工作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审判质效一周一通报、每月一总结,加强督促提醒,不断强调实质性化解矛盾理念,增强案件办理的实效性。二是制定《院领导办案规定》,确定了院领导办案的数量、类型等内容,明确院领导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回重审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办理。三是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印发评查通报,通过加强学习交流,促进法官办案能力提升。
2.个别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在全市法院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落实《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立审执访”一体化。二是以推行判后告知工作为突破口,不断规范和完善判后答疑、释法工作,切实发挥判后告知在减少上诉、申诉和执行方面的实际作用。三是定期召开周例会和月总结讲评,深入分析审判运行态势,通报督促各庭各法官短板弱项指标,精准发力,均衡发展。四是强化发改案件评查,对发改原因、责任及问题教训及时总结分析,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极个别干警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不认真、不细心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承办人进行自查,同时组织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评查。二是审管办对承办法官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在全院发改案件讲评会上进行通报讲评,并提醒全院法官加强业务学习。三是监察室将相关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院,警示教育全院干警。四是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推送类案判决、典型案件、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判流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管,提高案件质量。经整改,今年以来,没有再发生过类似情况。
4.执行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行大讲堂”业务培训5次,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并对终本终结案件进行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规范干警执行行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活动,全面整肃执行作风,全力提升执行能力。二是完善细化了执行质效考核方案,突出执行完毕案件在考核中的比分占比,强化审限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执行权机制改革,选派4名员额法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办案团队。四是加大强制执行措施,今年以来,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2次,共拘传221人,拘留20人,腾空房屋34套,执行完毕123件,执行到位金额1.27亿元。五是每周召开执行质效推进会,分析讲评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工作举措。
5.2023年第三季度,部分执行核心质效指标较为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经院党组研究,从全院范围抽调10名年轻干警充实执行队伍。二是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执行团队,改变原有办案模式,压缩综合部门人员数量,充实执行实施团队力量。三是制定《执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四是充分发挥终本审核专员作用,对全院适用终本案件进行逐一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规终本情况。截至今年5月底,执行质效核心指标稳步提升,部分指标处于全市法院中上位次。
6.个别执行案件办理效果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执行办公会统一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案。二是已对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召开执行局全体会议,通报反馈问题情况,切实“举一反三”“以案为戒”。三是组织专题会议学习讨论、反思问题原因,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7.合议庭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本院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合议工作标准。二是加强案件评查,将程序问题作为案件评查重要内容,评查结果要显示程序是否存在问题。三是利用值周督查和审务督察、查看庭审录像等方式,对庭审情况、合议庭工作等进行督察检查。经整改,今年以来,没有再发生类似情况。
8.个别干警党内称呼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党内称呼情况进行规范,并作出要求。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同志关系。
9.执法办案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看管规则》中“执行女被告人由女法警看管”的要求,调整两名女法警到警队工作,女当事人由女法警看管。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规定从安检到开庭等环节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划分,强化督查落实。
五、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人民法庭庭长带领部门干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开展人民法庭观摩活动,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三是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会签《“法官包村”的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759件。
2.法庭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基层调解组织的诉前联调机制不到位,还未形成诉源治理合力;基层群众对矛盾纠纷过度倚重诉讼途径,偏离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一村(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工作机制,由75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分包全市348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服务。二是健全诉前联调、联动机制,制定《建立基层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基层组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开展加强诉源治理、创建“无讼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支持人民法庭取证、送达、勘验等工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坚持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各人民法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0次,组织巡回审判10次,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庭审2次,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3次。
3.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行政案件诉前调解沟通机制,采取当事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法官三方当面沟通协商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庭前沟通,今年以来成功化解5起行政案件。强化府院联动,定期通报交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情况,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问题,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举办“溱洧法坛”讲座,邀请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通过上门授课培训、组织庭审观摩等,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执行工作,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对涉党政机关案件采取主动沟通、提前协调等方式。
六、全面严实整改责任链条,推进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巡察整改长期坚持力度不足。执行款账户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部案款已经按照要求进入“一案一账户”,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开展集中案款清理专项活动,截止今年4月底,符合法定事由延期发放案款49笔1310万元,较去年年底延期发放案款笔数和金额大幅下降。未出现超15天未发放案款和不明案款。三是案款专员充分发挥职责,每天在工作群内通报案款情况,对到账后3日、7日、15日案款分类标注,提醒按期发放。四是出台《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强化督促提醒,超7天案款由专员负责督促提醒,超10天案款由执行局班子对承办人员进行约谈,超15天案款转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教育整顿期间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教育整顿期间问题线索处理处分情况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教育整顿期间B类线索案件复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由立案庭牵头,全面开展复查工作,建立B类线索案件评查台账,对查实及查否案件分类保存,将有相应问责处理结果的一并入卷,做到一案一卷。三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对缺少评查书证笔录、评查报告有错别字等问题一一纠正,对账销号。四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复查结果由庭长、主管院领导逐级审核签字,确保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898115;
邮政地址:河南省新密市西大街526号615室;
电子邮箱:xmfywgyj@126.com。
中共新密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