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群众满意”的执行工作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发现并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急难愁盼的事情,畅通案件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强化执行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新密市人民法院设立“涉执信访接待日”,由执行局领导每天在信访大厅执行信访窗口接待群众来访;设立“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由执行法官在执行大厅接待窗口接待当事人询问案情,办理执行事务。现将相关接待日安排表公示如下:
2.当事人本人前来,请带好个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如需委托他人前来,请双方前来依法办理相关委托代理手续;3.接待实行登记制,来访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登记先后顺序依次接待,请尽量按照您的案件执行干警接待时间前来,并尽量通过电话与执行干警预约,以免等待时间过长;4.为维护司法秩序,将对进院人员安全检查,请遵守相关规定,勿携带危险物品,请勿酒后前来;5.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说明问题、反映情况,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以上执行接待日安排系依据现有执行案件办理情况确定,如有变动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