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密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某金融租赁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黄某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展现了新密法院执行工作的细致与高效,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源于某金融租赁公司与被告李某、黄某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新密法院经依法审理并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被告李某、黄某未进行还款,为此,原告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法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迅速展开财产查控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除了一辆在申请人处租赁的挖掘机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得知该挖掘机目前正在洛阳市栾川县某山村的景区开发工地上,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挖掘机,执行法官立即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并组织干警前往扣押该车辆。
然而,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却遭遇了当地村民的阻拦,且该挖掘机因技术原因无法启动,导致扣押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执行法官果断做出决定,将在现场的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新密法院。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拟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意识到执行法官“动了真格”,李某瞬间慌了,表示已凑到部分款项,请求执行法官对其暂缓拘留。
执行法官本着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过慎重考虑,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了劝诫,强调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并组织双方再次进行协商。最终,李某当场履行了13.7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将继续按期履行剩余款项。至此,该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下一步,新密法院将持续以高压态势推进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