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然而,仍有部分不法商贩为追求私利,置公众健康于不顾,无证生产食品,且违规添加不合格食品添加剂,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详情
2024年6月至7月,张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凉粉,并违规添加过量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俗称“明矾”),以降低成本、非法获利。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突击检查张某的加工作坊,现场查获问题凉粉500余斤。
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该批凉粉中铝残留量高达547mg/kg,远超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值100mg/kg。长期摄入过量铝可能会损害神经系统,增加患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的风险,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裁判结果
新密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涉无证生产食品且违规添加过量明矾,导致铝残留严重超标,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食品生产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合法使用添加剂,取得相关许可资质。任何为牟利而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消费者应增强权益保护意识
在购买食品时,请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商家,注意查看食品标签及生产资质。 如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违法必究,切勿以身试法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新密法院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务必依法依规经营,切勿以身试法!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行使监督权,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违法必究,法网恢恢,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