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亮身份 践效能】执行法官倾力调解化纠纷 村民组喜收“失地”来致谢

发布时间:2025-05-15 11:11:27




    近日,在新密法院门口出现了一幕温情的画面:十余名村民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 情暖人心”的锦旗送至执行法官手中,执行局支部书记李林桂和第三执行团队长李建浩接过锦旗后对在场的群众们说道:“这面锦旗是乡亲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我们今后执行工作的坐标。”其背后是一段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暖心小故事。

    原告某村民组与被告陈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陈某对涉案43.2亩土地的使用权终止,并限期恢复原状并交付给原告某村民组。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却因其在该土地上出资建造的数栋厂房,心生抵触,始终不愿主动履行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建浩主动办理这起疑难案件。该案的执行一方面关系着村民组数百人的集体利益,另一方面关系着被执行人陈某半生积蓄建造的厂房,双方矛盾很大。面对这起“两头难”的纠纷,李建浩法官秉持“诉讼群众的难事就是法官的大事”办案理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开启了一场耐心与智慧并存的执行之旅。他一次次与被执行人陈某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其顾虑想法;多次奔赴现场实地勘察,精准掌握土地情况。他既严谨地向被执行人陈某释明法律后果,使其明白拒不履行的严重性;又从情理角度出发,用真挚的话语进行劝导。

    看着李法官多次在烈日下的现场勘察的场景,听着李法官在电话里将《土地管理法》条文转化为简单易懂的普法话语,陈某被李法官的执着与公正打动了,他感慨地说:“你们把工作做到这个份儿上,我服了,愿意执行!”

    最终被执行人陈某与执行人某村民组签署了交付协议,并自愿放弃地上建筑物,将土地完整归还某村民组。

   “法院执行工作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新密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在今后的每一起执行案件中,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的温度近在咫尺,努力守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百姓的合法权益,让法治之光闪耀在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民心。

责任编辑:宣教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