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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约车遇事故,停运损失该咋赔?从这起案件看明白

发布时间:2025-09-26 17:04:55


    日常出行中,网约车早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可要是网约车遭遇交通事故,车辆修停期间没法接单赚钱,这笔“停运损失”该向谁要、能要多少?近日,新密法院依法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给出了参考。

    案件详情

    2024年11月15日晚,孙师傅驾驶豫牌网约车在新密市密杞大道路段行驶时,被路某某驾驶的大型汽车追尾。经交警部门认定,路某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车辆受损严重,孙师傅当天便将车送修,直至12月26日才取回,停运时间长达45天。

    作为以网约车营运为生的司机,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让孙师傅十分焦急。他随即向新密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司机路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主张2.1万元的停运损失。

    庭审中,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称停运损失是“间接损失”,保险条款已明确不赔,且投保时已告知车主;同时质疑停运时间不合理,认为事故后拖延7天定损、维修周期过长,还要求孙师傅提供从业资格和真实营运流水。

    裁判结果

    新密法院经过依法审理,首先明确事故各方均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不能因为等待定损或其他原因拖延维修时长,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否则对造成损失扩大部分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在此基础上,法院认可孙师傅的网约车是合法营运车辆,其因维修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应得到赔偿,其拖延定损产生的额外损失不应得到支持。路某在投保肇事车辆时,不仅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上盖章,还手写确认“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 ;同时《商业车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停运损失不赔”的条款,已通过圈注、加黑加粗突出显示,符合“条款显眼”要求。故,认定保险公司无需赔偿,停运损失由事故全责方——肇事司机路某承担。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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