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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促动真劲 整改重效果

新密法院积极搞好纠正整改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18 11:49:39


    纠促活动转入纠正整改阶段后,新密法院按照方案和上级要求,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审判和执行等重要岗位和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反思自身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自查的问题主要有:一、执法理念方面的问题。少数审判人员缺乏大局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未能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关系;不注重学习新法律知识,凭经验办案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刑事审判还存在疑罪从轻等现象,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和把握不到位;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对基本原则、基本知识以及对审判特点和规律的把握较为欠缺;二、案件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发回、改判情况;办案周期把握不好,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三、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四、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有的同志衙门作风严重,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仍有发生;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等等。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有:(一)规范司法行为,杜绝违法办案、徇私枉法、审判不公现象,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注重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解决纠纷能力等法官自身能力建设。(三)严格组织纪律作风观念,不迟到早退,不违法违纪,对当事人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五)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学习型法官的建设,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六)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立足本院实际,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加强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强化公开审判,提高庭审权威性和公信力。(七)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把司法为民宗旨变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文明,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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