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执行案号:(20258)豫0183执1895号
被执行人:河南绿地溱水置业有限公司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李彪辉 0371-69898036
收款人:丁俊豪
收款金额:69306.85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向买受人丁俊豪退还其垫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9898057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年24日止。
一、执行案号:(2024)豫0183执5779号
被执行人:刘建敏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陈朝阳 0371-69898062
收款人:刘建敏
收款金额:5806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二、执行案号:(2023)豫0183执恢45号
被执行人:刘林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陈朝阳 0371-69898062
收款人:刘林
收款金额:9606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三、执行案号:(2023)豫0183执恢1145号
被执行人:郭根、徐慧阳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王法官 0371-69898059
收款人:郭根
收款金额:3398.43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向被执行人支付最低生活保障。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9898057
新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