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
执行案号:(2023)豫0183执5613号
被执行人:崔华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李彪辉 0371-69898036
收款人:郑凯
收款金额:1000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9898057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
一、执行案号:(2025)豫0183执4267号
被执行人:河南画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陈朝阳 0371-69898062
收款人:河南画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款金额:7307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本案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多缴纳7307元,需退回被执行人河南画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执行案号:(2025)豫0183执4528号
被执行人:蔡依豪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陈朝阳 0371-69898062
收款人:不良资产处置应付暂收款项
收款金额:758460.7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支行指定账户
三、执行案号:(2025)豫0183执3127号
被执行人:张健熙
承办人:刘敬维 联系方式:0371-69898958
收款人:张健熙
收款金额:555.62元
发放给案外人原因:本案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没有其他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需将剩余案款退回给被执行人。
四、执行案号:(2024)豫0183执恢578号
被执行人:徐万锋、郑州锋鑫置业有限公司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高远航 0371-69898850
收款人:彭莉
收款金额:彭莉582228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本院作出(2025)豫0183执异319号执行裁定书“撤销(2024)豫0183执恢578号之二执行裁定”
五、执行案号:(2025)豫0183执3653号
被执行人:李志华、钱卫东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闫春阳 188*****
收款人:李志华
收款金额:5000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被执行人申请的最低生活保障,且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9898057
新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