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对象个人基本信息:尚松战,男,1973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上沟40号,公民身份号码41012619730319****。
执行标的金额:403144元及利息
悬赏对象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尚松战相关财产线索及下落的公民,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向本院提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尚松战下落,并协助本院依据该下落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尚松战名下财产线索,本院查证属实并变现的,给予变现金额百分之十予以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O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