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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检验收

  发布时间:2010-09-01 16:09:59


    日前,郑州市文明委副主任薛土岭带领文明单位验收小组一行五人,到新密法院复检验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新密法院于2007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几年来,新密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审判、执行等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穿法院整体工作,通过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

    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法院工作汇报、询问有关创建情况、审查有关档案资料、进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新密法院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检验收,验收组对法院近几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问题给法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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