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院豫高法明传[2010]131号文件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培训通知要求,2010年9月15日至17日,新密法院为现任4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充电”,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
举办此次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新密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开班仪式上院长杨相峰亲自到会并作开班致辞,阐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强调人民陪审员是实现司法透明的重要保证,同时指出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存在不足和需要加强的方面,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要树立三个观念:增强法律观念、服从全局观念和强化监督观念。并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与殷切的希望。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中院法官分院安排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的资深法官赵玉章、张鹏、司晓营、宋应红五位同志进行授课。他们尽心尽责、认真备课,结合理论与长期从事审判工作总结的经验对参训人员系统讲解了包括案件程序、调解、证据采信等12个课题。各授课老师采取了法学理论与大量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突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对于我们开展陪审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效性。中院还特别安排了优秀人民陪审员易国伟作为授课老师,交流自己多年来从事人民陪审员的优秀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参训的人民陪审员同易老师就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热烈积极的讨论交流,反映效果非常好。
尽管此次培训时间短、任务重、知识涵盖面广,参训的同志仍然做到了自觉遵守规定要求,严格请销假制度,按时到课听课,做好学习笔记,善于思考,踊跃向老师提问,学习积极性始终高涨。整个培训教学方式多样,生动活泼,经常出现老师走下讲台和学员一同热烈讨论的情景。参训同志一致认为,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陪审员职责和审判工作的认识,增强了陪审员的理论修养,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参与陪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当好陪审员的信心和决心。
新密法院为此次培训做好了严密的安排部署,为搞好这次培训,相关科室的同志做了大量的协调、准备工作,为学员提供了一个舒适安静的学习环境和食宿条件。院领导始终关心参训人员学习、生活,政治处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此次培训工作,规定培训守则,严格培训制度,统筹安排学习座次,在桌子上贴上名单,为每位参训人员准备培训袋,内含人民陪审员胸卡、笔记本、学习资料、笔等必要物品,教室内备有热水、茶叶、纸杯。并且安排专人坚守课堂,课后陪同陪审员到机关餐厅免费就餐,为参训陪审员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确保了本次培训班高质量地圆满完成。
在培训班结束后,参训的陪审员纷纷表示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掌握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真正成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成长为合格的不穿法袍的“法官”,与我们新密法院的广大法官一起,为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