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嫂子不满,冲动提刀对正在给父亲喂饭的嫂子狂砍,致其重伤。随后,男子又是喝农药,又是跳沟寻死,幸而被救。11月7日,从新密市法院了解到,该男子赵君(化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41岁的赵君,家住新密市,其父亲常年有病住在他家。今年3月,兄弟三人商量给父亲看病,因二哥一家拿钱太少,赵君意见颇深,特别是对其二嫂梁凤(化名)。3年前两家因矛盾打架,梁凤让赵君赔偿医疗费1500元,随后梁凤又纠结其娘家兄弟几人到赵君家闹事,后经派出所调解才化解。3月30日晚上,二嫂梁凤来到赵君家看望生病的公公,进门看到赵君时招呼也没打就径直进屋。赵君看到二嫂,越想越气,转脸看到一把斧头,提起来就冲进父亲的屋里,对着正在给父亲喂饭的二嫂梁凤就砍。看二嫂已经满身是血躺在地上,赵君又冲出去拿起家里存放的农药就喝。被其妻子王芳(化名)看到将农药打掉。赵君心想,自己患肝炎,又砍伤了人,也活不成了,想起家门前有个深沟,赵君冲出院门就往沟里跳。最后,同村人赶紧打120、110报警,梁凤和赵君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梁凤的伤情为重伤。而赵君也满身是伤,需住院治疗。
案发后,赵君妻子主动找梁凤一家协商赔偿,并说丈夫因患丙级肝炎,打肝脑素针,刺激大脑有时候不正常。经协商,赵君当面向其嫂子、哥哥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三万元。梁凤夫妇念赵君是其亲兄弟的情面上,原谅了赵君,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新密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属家庭纠纷,案发后,双方就民事问题已达成赔偿协议,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能够当庭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法院以赵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