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新密市白寨镇史沟村村民陈老汉满心欢喜地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送来的执行款,感动得热泪盈眶。
1998年,家住新密市白寨镇史沟村村民陈老汉为邻村丁某打井,施工过程中因井绳断裂而掉入井底被摔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法院判决丁某赔偿陈老汉24088.18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系聋哑人,无子女,没有经济来源,被执行人又故意躲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0年12月,新密法院开展了“清理百件执行积案”活动,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并将此案列为该项活动执行积案,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对方终于同意履行法院判决。当法官冒着严寒赶赴陈老汉家中将执行款交到他手上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