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密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长远发展的根本任务来抓,强化法院队伍建设与提高司法能力建设的有机结合,注重培养“五型法官”,干警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也为法院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一是学习型法官。法官要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具有五种意识,即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意识,应该是有文化、有修养、讲文明、讲礼貌的法官,而不是生冷硬横的法官。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就要加强学习,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专家型法官。法官不仅要讲政治,还要懂法律、懂审判,提高五种能力,即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能力。
三是老实型法官。法官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法律。
四是干净型法官。法官要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做到思想干净、手脚干净、社交干净,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干净型法官还应该是有良心的法官,法官的良心就是法官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
五是服务型法官。法院的指导方针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法院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是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要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服务,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当事人为我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