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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友车私配钥匙 还车后行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1-02-28 14:37:45


    出行不便,借辆同事的摩托车,骑上摩托车出行确实很方便,于是萌生歹念,想把摩托车占为己有,就配了把摩托车钥匙,将摩托车还给车主后,又将摩托车悄悄的偷回来占为己有。结果偷窃者乔某某获刑8个月。

    事情发生在2006年10月份下旬的一天,这天上午,在新密市曲梁乡某方便面厂上班的乔某某,下班后想去五公里远的曲梁乡下牛街上买东西。想想在乡下仅等公交车就得大半天,很是不方便,于是就向同事王某某借了一辆摩托车。骑上摩托车,行使在宽宽的柏油马路上,兜着秋风,很是兴奋和惬意,忽然一种把这辆摩托车占为己有的想法浮现在脑海里。但想想同事王某某是因为信任自己和自己关系比较好,才把摩托车借给自己,自己又怎么能作出这么不仁不义的事情呢?走了一路,占有摩托车的想法和还回摩托车的想法斗争了一路,最终那种骑着摩托车兜风的兴奋和惬意而产生的邪念战胜了那种由仁义而产生的道德。一到下牛街上,乔某某就先去配了把摩托车的钥匙,准备还回摩托车后,再伺机偷回来。

    乔某某回到厂里后,将摩托车还给车主。几天后的一天晚上,乔某某趁没人注意,用事先配好的车钥匙,打开摩托车后,骑着就回家了。车主王某某下班后,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见了,就拨打了110,后经民警全力侦查,将被告人乔某某抓获归案。

    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乔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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