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一女子因家庭矛盾,赌气将夫妻共有的价值30万的捷达出租车擅自卖给他人。丈夫无计可施,将妻子告上法庭。新密市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做出判决:该女子独自处分财产的行为无效。
张译文与李晓娜结婚多年,为谋生计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捷达出租车。妻子白天出车,丈夫晚上出车。收入虽提高了,但“白加黑”的工作制使夫妻俩相处的时间少了,矛盾多了,两人经常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2011年3月的一天,夫妻俩大吵一架,妻子就开着这辆捷达出租车离家出走了。第二天,李晓娜赌气将捷达车以20万元的低价把车卖给李阳,并在当天下午到交通部门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把车籍转到李阳名下。后拿着卖车款去外地游玩解闷。
丈夫多方寻找妻子,没找到自己的妻子,不想却找到了自己的车。上前质问,李阳告诉他,这车是一个叫李晓娜的女人卖给他的。张译文不相信妻子会如此低价卖了自己的饭碗,他多次向李阳索要车辆,均遭拒绝。李阳称自己没有和其交易,并且车辆转让手续齐全,张译文无权向他索要捷达车。张译文着急地等待着妻子回家,好查清来龙去脉。一个月后,李晓娜终于回家了,她承认了以20万元的价格把车卖给李阳的事实,并说卖车钱已经被自己花光。怒不可遏的张译文一纸诉状把妻子和李阳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系张译文和李晓娜夫妻共有财产,李晓娜未经张译文协商同意,擅自处理不当,故李晓娜与李阳之间的汽车买卖关系无效。在汽车买卖行为中,李阳不明真相,与李晓娜没有合谋、串通行为,过错均在李晓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李晓娜承担。(案中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