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家贫不卖儿,一个跟着丈夫来新密市打工的河北省黄骅市籍女人却狠心的在一年内将两个出生不久的亲生女儿先后卖掉。
3月21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被告人刘玉彬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玉彬于2009年2月份期间,在新密市东村镇东街村(化名)卫生室产下一名女婴,后以2万元价格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他人抚养,所得赃款挥霍。2009年12月份期间,又在新密市东村镇西街村(化名)卫生室产下一名女婴,以2.2万元价格将自己亲生女儿卖给他人抚养,后将犯罪所得赃款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玉彬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出生不久的亲生子女出卖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玉彬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与其他类型的拐卖儿童犯罪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刘玉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刘玉彬对此判决服判,表示不上诉。目前此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