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中,新密法院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步步深入落实,层层夯实责任,把执法检查、自查自纠与审判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省委政法委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交办案件以外的赴京越级访案件、市政法窗口案件、两级法院接访案件、正在审理执行中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其他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5类案件进行了深入排查。
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当事人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否有机统一的排查要求,分类甄别,分类制定整改方案。
对自查案件中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新密法院强化三项措施着力纠正整改。一是领导包案。逐案落实分管院长为包案领导、对包挂案件实行全程办理,亲自回访当事人,亲自参与制定化解方案,亲自纠正错误,确保上访人反映问题查清查实,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二是分类集中查纠。对一般性问题或瑕疵案件限期纠正,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人员严格追责,该解释的解释,该道歉的必须向当事人作出真诚道歉,务必取得群众的理解。三是将自查范围扩大到新收案件。从立案环节查起,追查至送达、审理、执行、归档环节,并结合周查、月查、互查等手段,确保能查出问题,确保能纠正到位,确保在解决老问题的同时能严格控制新问题的出现。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开展,不仅纠正了个别法官在思想作风、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谨慎、不踏实现象,有效提高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办理精品案件意识。同时也有效遏制信访苗头,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