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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3.15”走访企业增强服务

  发布时间:2012-05-30 11:07:45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强化企业服务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3月15日,新密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雪丽受院党组委托,带领年轻法官们深入郑州国华食品有限公司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同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在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司法服务需求,提供法律帮助。

   王院长一行参观了方便面生产车间、展览厅,听取了该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就《消费者权益法》《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法条内容及司法适用与该公司主要领导干部、生产经营骨干、部分职工进行了探讨学习,并对员工提出的涉及安全生产经营、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丰富了企业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受到该公司员工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公司负责人对新密法院送法律进企业行为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明确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管理者、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让人民吃上健康、安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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