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中院关于“干警分包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工作”的文件精神,2012年3月21日,郑州市中院行政庭庭长王银生、副庭长石伟、何世军等一行三人在新密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尚超峰,苟堂法庭庭长高朝阳陪同下,到其分包的苟堂、大隗、超化镇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王银生庭长一行来到镇政府所管辖的厂矿企业、农贸市场、学校、机关进行了走访并详细了解了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在随后召开的由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苟堂镇司法所所长作了代表性发言,他首先向王庭长详细汇报了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工作的新思路。接着,徐所长还借此机会简单地介绍了近年来苟堂镇司法所在调处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取得的成绩。
最后,王庭长一行对苟堂镇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辖区稳定、努力构建和谐乡镇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各乡镇今后食品安全协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郑州中院关于“干警分包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工作”的文件精神的基本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食品安全协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法院和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二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法制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能力,切实杜绝辖区内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生。三要实行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要积极配合镇党委、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