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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仿真枪,被判三年刑

  发布时间:2011-12-31 10:58:28


    仿真枪也是枪,照样不能卖。家住新密市西大街的28岁男子李杰因违法出售仿真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杰大学毕业后,在新密市西大街开办一体育用品商店。2010年8月份,他到郑州市小商品城进货,和他熟识的老板忽然神秘兮兮的说:“我新进了一批新货,肯定好卖”。 李杰好奇心起,便跟着老板到附近的仓库,老板从角落里拿出一个黑包。李杰打开一看傻了眼:手枪、步枪、冲锋枪,原来里面全是枪!李杰吓的赶紧把包还给了老板,老板却笑笑说,这都是假的,是仿真枪,但能子弹也能打出去二十多米,很好玩,卖的也好。在利益驱动下,李杰决定买一把手枪回去卖卖看。结果枪很快被卖了出去,李杰便多次购买仿真枪回来出售。

    2010年12月21日,公安民警接到举报,有人在新密市西大街出售仿真枪。很快,公安机关将目标锁定了李杰。经搜查,民警在李杰的体育用品店内当场查获一支仿真手枪和一支M16仿真步枪。经突审,李杰交代,他从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共购买7支仿真枪,其中四支仿真手枪、三支长枪(一支仿AK步枪,两支仿M16步枪),他共卖出三支枪,其他四支藏在自己朋友开办的“兄弟连”俱乐部内。后经郑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杰出售的仿真枪为枪支。

   2011年11月1日,新密市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认定李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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