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侯某是夫妻关系,均系再婚。双方刚结婚两年,因侯某对王某照顾不周到,王某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与侯某离婚。
王老汉今年81岁,妻子已经过世十几年了,膝下有三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王老汉身体本来不错,自已照顾自己本也过得自在,但前些年身体有些不如从前,尤其手抖得厉害,拿东西都比较困难,更不要说干别的了,为了不让孩子因为照顾自己而耽误工作,王老汉决定给自己找个老伴。
后来经人介绍,王老汉与侯某于2010年3月相识,在接触一段后,双方互相感觉还可以,遂于同年4月20日登记结婚。王老汉的本意是找个伴,能在生活上照顾他,最起码每天给做三顿饭,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旁边能有个人。可是在结婚后,侯某一直不与王老汉在一起居住,而是在外面租房居住,说是为了工作方便。王老汉多次与侯某协商未果,遂来法院要求离婚。
法官耐心听取了王老汉的诉说,告知其因系再婚,且没有子女,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程序比较简单,快捷。可王老汉说,其多次与妻子侯某商量,但侯某一直不同意离婚,说起以前的事,王老汉情绪比较激动。最后经过法官与王老汉沟通,经其本人同意,此案件由法院委托当地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