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夺去男子左腿,也让一家人陷入困境,他拖着依靠假肢艰难移动的残腿,踏上了长达5年讨要赔偿款的艰辛路。近日,新密市法院强力执行,追究被执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该单位最终迫于法律威慑全额支付了3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
2005年11月5日,一场车祸夺去了张振卿的左腿,也夺去了张振卿一家幸福生活的权利。张振卿左腿根部截肢,靠一根假肢艰难移动。家里唯一的壮劳力失去了劳动能力,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2010年5月17日,张振卿拿到终审判决后,向新密市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高亭、高强和商丘市梁园区公路管理局汽车队3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受理后,经过多方查证,发现被执行人高亭因交通肇事罪正在服刑,家庭贫困;另一被执行人高强出狱后下落不明,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目光转向了最后一个被执行人商丘市梁园区公路管理局汽车队,可该车队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接受传唤到庭说明情况。
后经法院查实,该车队现有营运、非营运车辆共计91台,但上述车辆现均下落不明,无法扣押、拍卖。
新密市法院研究后认为,该车队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该车队负责人冯某为本单位利益,故意隐瞒单位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与法院相互配合,于今年1月12日将冯某抓获。迫于强有力的法律威慑,该车队很快将30万元赔偿款全额汇入法院账户。
2月15日,张振卿从新密市法院的执行法官手里接过30万元赔偿款(如图),禁不住与妻子喜极而泣:“这钱是俺的救命钱啊,谢谢法官!”